日前,勉县纪委监委对元墩镇杨家坪村村委会原主任张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少华违反国家生态扶贫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协助人民政府实施退耕还林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侵害群众利益,涉嫌贪污犯罪;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好处费并为他人申报退耕还林提供帮助。
张少华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杨家坪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少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