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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纪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日期:2021-12-30 来源:勉县纪委监委 点击: 作者:

 

今年以来,勉县纪委监委持续保持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查处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了一批群众举报、企业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现将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勉县卫生监督所违规办理《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存在日常监管不力的问题。2011年初,勉县中医医院执业医生李某欲开办个体营利性诊所,向县卫生监督所提交了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县卫生监督所未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对申报个体医疗机构的从业医生执业注册登记信息进行审核,违规给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公立医院执业医生李某办理了《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法牟利以可乘之机;2013年该证过期后,卫生监督所先后四次常规检查,未指出李某个体诊所无证经营的行为,致使非法行医未能及时查处。2021年5月27日,经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时任勉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丁宗宝、时任勉县卫生监督所医管科科长刘晋党内警告处分。

2.勉县褒城镇红庙寨村对辖区褒城工业园区环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经查,褒城工业园区所占地块为村集体土地,园内25家企业,仅3家企业办理了相关用地手续,其余企业均存在土地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问题,且由于园区管理人员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现部分企业不注重环保问题,造成生产烟气直排,道路扬尘严重,个别企业为加快生产进度,昼夜生产的问题,对褒城镇生态环境及工业园区周围村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2021年5月18日勉县褒城镇党委分别给予红庙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褒城镇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党平华以及红庙寨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侯永庆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勉县亿旺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的问题。2020年5月,勉县亿旺物流有限公司监事王汉中承包定军山镇毛堡社区集体土地约60亩建设陕钢和汉钢大型运输车停车场,2020年底,勉县亿旺物流有限公司为了加快该项目建设进度,在相关手续未全面办理的同时,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占地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查处。2021年10月15日勉县定军山镇党委分别给予毛堡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房军利、支部委员邹少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勉县亿旺物流有限公司监事王汉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勉县旱莲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问题。勉县旱莲米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日至5月13日共收购稻谷生产加工规格型号为5kg/袋的汉中大米共计20袋,当月全部销售往成都高新区中和新可便利店,经成都市抽样检测,发现该批次大米中“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50000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2021年2月25日勉县新街子镇党委给予勉县旱莲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鹏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暴露出我县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纪法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落实,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责定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做到严查重处、快查快结,切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实现我县“11366”战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勉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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