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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2022-04-02 来源:汉中清风 点击: 作者:

清明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汉中市人防办(民防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李某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李某在担任市人防办(民防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期间,于2017年至2018年,在公房出租中违规收受他人礼金10000元。李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副部长张某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礼金问题。张某在担任中所营街道办苏家山村第一书记期间,于2020年2月至11月,在村民迁户、建房、矛盾调处等工作中,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2020年9月,张某违规为其父亲办理生日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8300元。2021年6月,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勉县公安局老道寺派出所辅警胡某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1年3月,勉县公安局老道寺派出所辅警胡某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驾驶警车回家烧纸上坟,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对胡某予以辞退。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一份礼金礼品往往是违纪到破法的肇始,“酒桌”“饭局”常常是围猎干部、权力寻租、营造圈子的“剧场”,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模糊认识、疲劳心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日常教育监管,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毫不松懈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勉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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