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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日期:2020-04-02 来源:勉县纪委监委 点击: 作者:

中共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勉县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县委工作机关序列,设在县纪委。

此外,设有勉县纪检监察信息与舆情监管办公室1个直属单位(简称县舆管办),有10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工资、经费预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含离退休人员);负责留置场所建设、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机关保密工作。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镇办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事)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除书记、副书记以外的干部,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干部,县管企(事)业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镇办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责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及理论调研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镇办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纪检监察室,同时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综合考评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涉案信息查询业务管理等。

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依纪依法依规开展纪律检查和监察监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办)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收集、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监察调查12种措施,对违反党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建立和管理联系单位(镇办)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镇办)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可以办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全县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镇办纪委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政务纪律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机关党总支: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党群工作。

派驻机构及监督范围

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机关、 县政协机关、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县委政法委、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县委党研室、 县委党校、 县档案馆、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科协、 县工商联、 县残联、 县文联。

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府办公室、 县应急管理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教育体育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计生协会、 县红十字会。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统计局。

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经济贸易局、 县供销社。

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医疗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民政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自然资源局、 县水利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局。

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检察院、 县法院。

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信访局。 

中共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勉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勉县和平路县委院内    邮编:724200    电话:0916-323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