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防控任务艰巨,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确保我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现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提出疫情防控工作“九严禁”纪律要求: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和慢作为。
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对上级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置若罔闻、敷衍塞责、虚假整改。
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
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防疫措施,不执行隔离规定,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等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严禁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外出不按规定报备报批,发现重大问题、紧急情况不及时报告。
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以及擅自发布、传播、转发未经官方证实或泄漏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各类聚餐、聚会及工作以外的聚集性活动。
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对群众、企业合理诉求消极应付、简单粗暴,或随意提高办事门槛甚至简单搞“一刀切”停止服务。
全县各党委(党组)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确保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坚决迅速落地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聚焦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及干部作风,强化监督检查,依规依纪依法查处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如发现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行为,请及时检举举报。举报途径:
1.来电举报:
0916-3239947
2.来信举报:
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724200
3.来访举报:
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和平路中段县委院内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一楼)
4.举报网站:
http://shaanxi.12388.gov.cn/hanzhong/mianx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