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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2020-09-28 来源: 点击: 作者: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汉中市勉县县委原常委,勉县人民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县长柳必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柳必成在担任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汉台区区委常委、汉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汉中兴元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勉县县委常委、勉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期间,借中秋、春节等节日之机,违规收受他人礼金268000元。柳必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柳必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汉中市环保汉台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西平违规收受他人现金问题。陈西平在担任汉中市环保汉台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于2016年9月违规收受他人现金20000元。2020年6月,陈西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3.洋县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赵剑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赵剑波在担任洋县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期间,于2018年至2019年超标准发放春节值班补助1120元,违规发放加班补助4960元。赵剑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赵剑波受到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纪律观念,增强敬畏意识,养成行动自觉,不踩“红线”、不触“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优先处置,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深查,将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同时要加大“一案双查”力度,推动全市纠治“四风”高质量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中共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勉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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