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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0-10-15 来源:勉县纪委监委 点击: 作者:

为持续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勉县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勉县漆树坝镇唐家坝村原党支部书记田清银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7年10月,唐家坝村村两委为填补办理林权证期间产生的测绘、制作资料及领路人员工资经费缺口,开会商议决定在给群众发放林权证时,按1元/亩的标准额外收取费用。截止2020年4月,共收取161户群众额外费用3262.6元。2020年5月,田清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勉县周家山镇春风村三组组长王鸿育违规收取群众费用、小组财务管理混乱问题。2018年1月,春风村三组村民苏某为将其孙子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向王鸿育交转户费、入户费共5000元,后因户籍管理严格,王鸿育未能帮助苏某孙子办理非转农手续;在苏某女儿多次要求退钱时,其以各种理由搪塞。2020年初,苏某女婿向周家山镇政府反映此事后,王鸿育分两次将5000元退还苏某。王鸿育任春风村三组组长期间,还存在未严格按要求规范小组财务管理,导致本组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2020年6月,王鸿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于律己、廉洁履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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